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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东之虎 正文 第一一五七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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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哈尔科夫!

    明军这里坚守了七天,哈尔科夫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。

    和所有战争经过的城市一样,街道到处是碎砖烂瓦。还能够看到,街边躺着的尸体。

    这些尸体大多穿着红蓝两色法**装,由于是巷战,他们的尸体保存得还算是比较完整。

    毕竟,巷战里面重武器其实没什么用处。

    最多的,也就是直瞄加农炮对着建筑物轰击。

    偶尔,可以在残破的房屋废墟里面,又或者是碎砖烂瓦下面,发现露出的一些明军尸体。

    他们的尸体很好辨认,都穿着橄榄绿色军装。和法**队耀眼的军装相比,显得土气了很多。

    再次装填一个满满的弹夹,拉动一下枪栓。

    他要防守的街道长五百米,昨天他还有一个连,可现在他只剩下三十八个人。

    肩膀的伤口一跳一跳的疼,从不抽烟的李远也不得不点燃了一颗烟。

    “连长,增援啥时候来。”一个老兵跑了过来。

    这家伙是个蒙古人,但汉话说得比李远都顺溜,一嘴的辽东口音,听着比李远还要地道一些。

    “谁他娘的知道,咱们的任务是守到天黑。还有三个小时,天一黑咱们就撤。”

    李远抽了一口烟!

    远处几个手下人,正在排长巴彦的带领下安放炸药。

    炸药很多,李远让人把炸药塞进废墟里面。

    尽可能多的放!

    这样爆炸起来,不用别的。那些碎砖烂瓦就是最好的杀伤利器!

    前面的大街,躺着不下一百具法**队的尸体。

    这条街道比较狭窄,法国人的大炮推不进来。只能用步兵,一丁点儿一丁点儿的啃。

    从早晨啃到现在,伤亡不下五百人。

    李远的手下,也由一个满编连队,变成了三十八个人,建制残破的连队。

    “连长,给根烟。”

    巴彦跑了回来,一屁股坐到了李远身边。

    李远很喜欢这些蒙古人,性格直爽豪迈,有什么小心思也不藏着掖着。

    最难得的就是,他们没有将李远当外人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战前才调到连队当连长的人,人都没怎么认全就了战场,这是兵家大忌。

    不过没办法,到处都缺军官。

    好像李远这种还算是轻伤的,也被派到蒙古人这里当连长。

    甚至,有些人已经被火线提拔成了营长,团长!

    老领导刘文秀,现在就是暂编师师长。

    烟盒直接扔了出去,一大群蒙古汉子猴子抢苹果一样,把烟盒弄了个四分五裂。

    看着不够抽,李远又从兜里摸出一盒烟出来。

    平时自己也不抽烟,军需官派下来的烟,他也不抽。现在兜里有三盒烟!

    一场仗下来,一个连没了一大半儿。剩下的人,还不知道有多少挺不过日落前的三个小时。

    人家连命都舍得,自己一盒烟有啥舍不得的。

    有那么一瞬间,李远甚至想到对面和法国人谈谈。

    反正老子得到的命令是天黑就可以撤,那还不如大家安好,等到天黑你们大大方方的接手阵地。

    不用这样打生打死,多好一件事儿!

    何必这样,大家拼了命一样的争夺。

    难道说,就为了早两三个小时占领阵地。

    为了这两三个小时,付出百十条人命,也不知道是真缺心眼儿。

    “连长,你为啥当兵?”巴彦把鞋脱了下来,倒掉里面的渣土,一股咸鱼味道立刻弥漫开来。

    “我?

    为了啥当兵?

    不知道,就是想当兵。我那些同学们都想当兵,或者说我们辽东的男人都想当兵。

    当了兵,说媳妇都比别人好说一些。”

    李远挠挠脑袋,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辽东的男孩子,从小就玩打仗的游戏。

    一起学的孩子们,老师问大家长大了干什么。几乎所有的男孩子都会说,去打仗,当辽军。

    自己当初击败了很多对手了军校,那可是全学校披红挂彩的欢送。

    同学们羡慕极了,老师得意极了。老爹的鼻子里面,差点儿就吹出鼻涕泡来。

    为啥当兵,光荣!

    全家都光荣!

    官府给每个参军家庭,都发了一块军属光荣的牌牌。放在门楣,阳光一照闪闪发光。

    这才是真正的光耀门楣!

    “你为啥当兵?”看到巴彦听得一头雾水,李远好奇的问道。

    他也闹不明白,这些蒙古人手里拿着栓动步枪。装备明显比辽军差,但打起仗来不要命,敢玩命!

    战斗意志,甚至比自己原先带的那些手下还强。

    当初在顿河边,那是遍地炮火没地方逃。

    如果能逃的话,早就有人当了逃兵。

    事实,李远自己也不确定,有几个丧生在炮火当中的人,是不是想逃跑。

    “我?”巴彦喷出一口烟。

    “我睡了纳彦的媳妇,被纳彦抓住了。他要打死我,结果被我打死了。

    格日图大头人要把我处死,后来说参军可以免死,我就报名参军了。”

    “啥?”李远下巴差点儿掉到地。

    在辽东当兵,第一条就是身家清白。

    从爷爷辈开始,就没有触犯过《大明律》。

    却没想到,蒙古人里面居然有当兵避祸的。

    “他!

    本来是头人的儿子要来,可头人给了他五头牛,他就来当兵了。

    还有他,家里多了五十只羊。

    他,债主免了他的债务。

    他,他是自愿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为啥自愿来?”

    “我喜欢打枪,听说当兵给发枪,子弹还有要钱,我就来了。”

    这是一个叫呼格吉日勒的少年,看去顶多十八岁。

    或许是天赋,这家伙的枪打得特别准。一杆栓动步枪被他打得跟狙击枪似的!

    午的时候,李远亲眼看到这小家伙一枪干掉了二百多米外的一个法国兵。

    当然,这也和法国兵身那红蓝相间的军装有关,太他娘的显眼了。

    李远没想到,自己手下人就是这样一群人。他们的出身,好像和白天的表现相差甚远。

    这样一群人,本该是一群乌合之众才对。

    可今天白天,他们经历了惨烈的战斗。甚至有两次是白刃战!

    蒙古人手里只有刺刀,不会像明军那样装备手枪。

    那可真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,李远不敢想象,在顿河边自己手下那群人,碰到这样的战斗能不能坚持下来。

    “你们就是为了这当兵?”李远眨巴着眼睛,看着一群脸熏得跟小鬼儿一样的蒙古汉子。

    “格日图大头人说了,这一次来俄国打仗。死了,每家发一百大明银币,牛十头,羊百只。

    残了!

    每家发五十银币,牛十头,羊百只。

    活着回去的,只有牛十头,羊百只。

    另外,在队伍立过功的,论功行赏。

    最低级的三等功,也能有一百银元。

    这帮家伙,算是抄了。

    他们死了,家里一下子就富起来。说实在的,我都有点儿羡慕他们。”

    “呃……!”李远眼睛瞪得大大的。

    勇敢的原因找到了,穷!

    为了家人的幸福和富裕,这些犯过罪的家伙们,普遍愿意放弃生命。

    即便是活着,也都在追求立战功这一终极目标。

    只要有了战功,就有钱,草场、牲口、女人。

    或者说,有战功就等于有了一切。

    也难怪格日图短短时间,就凑出了战斗力不俗的两个团。

    这他妈的哪里是两个团,这是九千多不要命的敢死队。

    “格日图头人还说了,活着回去,赏俺两个媳妇。”呼格吉日勒抢着说道。

    “呃……!志向远大。”李远抽了一下鼻子。

    “一会儿你不要趴在房顶了,法国人把炮拉过来了。那座塔楼也不安全了!

    你还是趴在那个废墟边好了!”

    为了让呼格吉日勒的两个媳妇不守寡,李远很是用心的帮他选了一处狙击阵地。

    战场的休憩时间是短暂的,大家领受了任务之后,纷纷跑到自己的掩体里面,等着下一场大战的到来。

    天黑之前,法国人一定会再发动一次进攻。这些法国人,其实也挺轴的。

    进攻是由直瞄加农炮发起的,一发炮弹直直打在呼格吉日勒喜欢待的那座塔楼顶。

    随着一声巨大的轰鸣,塔楼断成了两截。

    层的塔楼坠落到地,腾起好大一股灰尘。

    碎砖飞得到处都是,两个蒙古兵躲闪不及,直接就被砖石活埋了。

    呼格吉日勒扭头看了一眼距离自己五六米远的李远!

    如果不是李远,说不定家里人就能零钱和牛羊了。

    法国兵再次攻了来,这些人身穿着红蓝相间的军装,下身穿着白色裤子。

    远远的,在五百米外就能看见。

    李远手里已经没有重火器了,枪榴弹和手榴弹,已经算是“重武器”。

    大家手里,子弹都不富裕了。

    李远趴在一处废墟的边,借助一堵残墙遮住身子。

    枪口从残墙的一个窟窿里面探出来!

    子弹不富裕,要把人放进了才能打。死了有钱拿,但这些人明显也没有自杀倾向。

    就算是自己死了,也得拉几个垫背的才行。

    法国人端着了刺刀的步枪,刺刀在斜阳里面反射着寒光。

    李远歪了一下嘴,都说法国人很厉害,打了两仗下来看,也就那么回事儿。

    远距离冲锋,肯定要有对射的过程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了刺刀会让子弹打不准。

    明军当中,有经验的老兵都不喜欢刺刀。

    当然,辽军也不大用得刺刀。

    因为他们每个人,都装备了左轮手枪。

    近战、白刃战,最好的装备其实不是刺刀,而是大威力九毫米手枪。

    两发子弹,就能把一个身高九尺汉子干挺那种。

    蒙古兵们,显然也不大喜欢刺刀。他们更加喜欢,把步枪抡起来当烧火棍使。

    或许,这和他们的祖先喜欢用狼牙棒有关。

    法国兵们很近了,差不多有一百米左右的样子。

    他们借助着废墟,不断躲避着交替前进。这一点儿,和辽军有些像。

    一个法国兵端着枪,猫着腰紧张的跑着。眼看就要扑倒在废墟遮掩住身子,一颗灼热的子弹准确穿过了他的头颅。

    子弹带着巨大的动能,直接贯穿了他的脑袋。

    结实的头盖骨当时就飞了,灰色的脑浆和红红是血水喷出老远。

    呼格吉日勒身子一滚,重新回到废墟后面。手里的栓动步枪拉栓,退出一颗冒着烟的弹壳。

    重新推弹膛,躲到废墟的另外一边趴着地瞄准。

    这是个狙击手的好苗子!

    李远决定,今后就让这小子跟着自己。喜欢打枪,在军队里这不是啥坏毛病。

    李远瞄准一个法国兵,屏住呼吸扣动了扳机。

    “哒哒哒……!”枪声明显和别人不同。

    只有他一个人在用阿卡步枪!

    三发点射,全部命中那个法国人的胸口。

    辽军射击训练,从来不训练人打敌军脑袋。放着宽大的胸腹部不打,而去追求爆头,这不是军人应该干的事情。

    事实,只要是子弹击中了胸膛,这人也基本废了。

    子弹强大的动能,瞬间就会击碎敌军的肋骨和胸骨。子弹在脏器里面来回翻滚,最后从后背窜出去的时候,伤口已经是惨不忍睹。

    能在这种伤害下存活下来的人,只能说是命大。

    十个人里面,也不见得有一个能够存活下来。

    尤其是阿卡步枪,这种三发点射。命中目标之后,基本没有活下来的可能。

    听到李远的枪声,憋了很久的蒙古汉子们纷纷开始射击。

    这些人枪法普遍很好,这或许和他们从小射箭有关系。

    几个跳出来,正在交替挺进的法国兵纷纷中弹,倒在地不断的大声惨叫。

    “轰!”

    李远感觉眼前的碎砖烂瓦一瞬间飞了起来,身子赶忙紧紧贴着残墙。

    他恨不得把自己揉进残墙里面!

    碎砖烂瓦和石头块好像雨点儿一样往下砸,一大块砖头,贴着李远的钢盔砸到地碎成几块。

    是法军的迫击炮开始发威了,身后的炮兵从望远镜里面看到明军的位置,开始用炮弹进行定点清除。

    为了炸死一个明军,他们不惜几门迫击炮进行齐射。

    李远的身子紧紧贴着残墙,耳朵里面“嗡”“嗡”的什么都听不见。

    他娘的,又被震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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