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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侦探李重 第三章 谁会怕钱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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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全夜酒店里吃饱喝足之后,老亨利也已经找到几个备选的倒霉蛋,其中一个穿着有些怪异,长相更怪的人引起老亨利的注意,这是一个不同的人,他有黑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,与这里的其他人长相都不同,虽然黑发黑眼睛的人种在这个国家也不是没有,比如有着相同外形但是皮肤黝黑的吉尔人,或者头发比较灰白但是整体还是黑色居多的土库人,但是和眼前这个人相同的人,老亨利则从来没见过,他见这个人坐在酒店里,除掉吃掉三个人的饭菜之外,还吃掉两个人的冰激凌五杯果汁,老亨利心里就已经有了答案:是一个有佣兵体质的家伙,只有佣兵那些他也说不全说不清楚的职业体系里的人,才有这个胃口,而作为一个行商,虽然饭量也很大,但是最主要的优点就是抗饿,在一次路过雪山的行商之旅,老亨利七天没有东西吃,依然活了下来,所以他知道这些人的饭量代表什么。

    强大的体力,不算聪明的脑袋,这就是佣兵的特点,当然那些能够发出奇怪法术的家伙除外。

    老亨利端着一杯塔尔果制作的果汁走到那个黑眼睛旁边,一屁股坐在桌位上,主动出击说到:“生面孔?你从哪里来这里做生意的?我老亨利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,怎么没有见过你?”

    李重看着眼前,使用俯视角度看自己的老油条,笑了笑,根据过去的经验,李重知道这样的老油条在你面前表现的都是试探,装x或者搞笑,或者讨厌,或者诚恳,或者亲切,威胁,恐吓,胁迫,逼迫,各种谎言,传说传闻,总之一切能够使用的,不要钱的话术来欺骗你,让你对他产生亲切,讨厌,恐惧或者厌恶,总之就是在摸你的底子,看看在你身上有没有什么便宜可占。很多时候对方表现的要与你同归于尽,其实只是想占你一点便宜,也许是一杯酒,也许是一片面包,仅此而已。

    李重笑一笑说到:“你没见过我,这很正常,我在游历各地,走到哪里算哪里,我想找到一个能够打败我的人,如果你知道哪里有强者,你可以告诉我,不用怕我丢掉性命,过去几十次的战斗,我还是完好无损的。”说完这些话,李重掏出一枚菊花银币,弹到对方的面前,正好落在放在果汁杯的把手上,平衡站立,没有落下。

    这一手立刻就把老亨利镇住了,无论如何试探的前提对方必须是一个讲理,听话的,懂规则的,爱律法的,不想得罪人的,软柿子,如果对方是一个武力强悍,动手就杀人的危险分子,那么这份试探就可能是致命的,因为这种人,随时可能不问青红皂白,先杀了你再说,所以老亨利立刻换上一份笑脸,舔着脸说:“兄弟这一手真是厉害,怪不得到处找强者挑战,不过,西乌特雅镇这里因为是链接闪光镇的必经之路,所以才因为需要发展起来的,虽然说这里也有神殿和佣兵工会,但是这里因为是完全中立的城镇,是由附近几个领主共同出资建立的中立城镇,所以这里没有什么厉害的人物,兄弟要是想找强者,那么最好是去新首都新长安那里,听说那里高手如云,毁天灭地都不算话下,当然新长安很远,如果兄弟有兴趣,我这就要出发去闪银镇,兄弟愿意去的话,可以同行。”

    李重笑着看看眼前舔着脸笑的老商人,新长安这个名字让李重有些在意,不过不急于现在就去那里,先去这个什么闪银镇看看,熟悉熟悉这个世界,然后再去新长安看看是怎么回事,是不是和菊花家族有什么牵连。

    邀请到李重的老亨利十分高兴,李重的身手很高,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,所以这次去闪银镇可以省掉雇佣三个佣兵的费用,这相当于在全夜酒店吃喝住宿九天的费用,要知道出了半兽人这档子事,必需品一定会上涨,这是过去三十年固定发生的桥段,本来只需要两个佣兵的路程,只有雇佣五个佣兵行商才会感觉安心,同时商品价格也一定会涨一成以上,所以老亨利愉快的接下闪银镇需要的平价商品的运输任务,足足四个大车,然后自己出钱购买同样数量的物资,加在一起是八个大车,然后雇佣十个民夫赶着十个大车(新增的两辆车放着相对贵重的商品),然后只雇佣两个佣兵,以及叫着那个黑眼睛,立刻启程出发。

    路上的老亨利麻利勤快,一点没有李重过去人生中商人的傲慢,确实如此,在这个世界上,行商是受人尊敬的职业,但是风险高,死亡率高,据说有佣兵工会统计过,每十年新增加的行商,大概有七成无法存活到十年这个时间点,而且这不是因为经营不善这类事情,行商每次买卖一定赚钱,这是常识,只要你不用行价几倍的价格购买货物,就一定赚钱,毕竟这个世界一直都不太平,所以利润是有保障的。

    当李重和老亨利的商队离开西乌特雅镇的时候,李重第二次观察这个城镇,全部都是砖瓦结构的城市之外有一层并不算高的围墙,如果是在晚上路过,会错误的以为只是建筑的外墙,然而在白天确实能够看到围墙,围墙不宽也没有士兵巡逻,看来是用来防止野兽袭击人的建筑,并不像印象中那些中世纪的城市,厚厚的墙壁,白天也到处巡逻的士兵,就算城堡再是坚固也无法给人安全感。

    老亨利的商队速度很快,所有人都骑着马,大车也由马匹拉动,所以李重计算速度大概是每小时二十到三十公里之间的样子,虽然是土路但是很平整,没有什么大块石头的样子,路过一处山边的道路,路上有滚落的石头,老亨利都会让商队休息一会,然后和佣兵和农夫将石头清理出路面,好像这是这个世界行商的规矩之一,清理路面。

    夜晚,商队就在路边的平地上停下来,大车围成一圈,民夫在附近砍来木头,升起篝火,大家围着篝火取暖睡觉,并没有人守夜,当然李重也不会去守夜。

    第二天商队在太阳升起的时候准时出发,无论是民夫和佣兵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,熟悉的就像流水线上的操作工一样,李重明悟,这些人的工作,与现代化世界那些流水线上的工人,又有什么区别?无非是临时工和合同工的区别,短期和长期,需要自己找工作和工作会去找你的区别,两个佣兵一个叫做汉尔,一个叫做范迪伦,都是西乌特雅镇土生土长的人,在军队服役五年之后,成为一个职业的佣兵,这一趟旅程三天的路程,报酬是三枚菊花金币,然后再从闪银镇接生意返回,能够再赚到三个菊花金币,而一枚金币就够在全夜酒店吃三顿正餐和居住一晚的,当然佣兵是不会去全夜居住的,毕竟那是商人层次才能消费得起的地方,佣兵更愿意在酒吧附近的小旅馆居住,吃喝一天加住宿也才需要三个银币,如果有相好的酒吧女郎,也不会超过十个银币的消费,而一个菊花金币可以换十二个银币,如此一趟从西乌特雅镇到闪银镇往返的活计,就可以赚六个金币,工作六天,就足够潇洒的休息六天,还能有点积蓄,所以很多年轻人都想成为佣兵,不过佣兵工会有一系列的复杂技能要求,所以佣兵的数量也只是够用而已。

    两个佣兵和李重说了很多,关于这个世界他们知道的事情,都愿意和李重闲聊,毕竟李重丢出一根树枝就打死一只跑得飞快的野兔的身手,深深震撼了两个佣兵,而附近出现半兽人的事情两个佣兵也十分清楚,在路上没少抱怨老亨利应该再雇佣三个佣兵,但是看到李重的身手,两个佣兵明白了老亨利的底气何在,强者为尊是全宇宙的唯一真理,所以两个佣兵不光讨好李重,还问一句话,主动交代一百句,只为讨好李重,将他抬高,等真遇到危险,可以让李重和他俩组合在一起,度过难关。

    当然路上一路平安,并没有意外产生。

    所以当到达闪银镇的时候,不提老亨利的买卖,李重走访了附近的商铺,不光知道闪银镇是一个矿业城镇,还知道这里的特产闪银沙是拳头产品,是制作兵器的重要添加剂,并且价格不菲,而且是硬通货,所以以闪银镇为起始地,它所连接的所有城镇,其他商品虽然都有微弱的价格波动,但是闪银沙的价格永远都是固定的,所有的行商对任何一个城镇的买入卖出价格都完全了解,价格也是数十年从不变化,哪怕是一百年前的世界大战,也没有动摇闪银沙的价格。

    所以,当李重在闪银镇的商铺里让闪银沙流过手掌的时候,他知道这种金属不光坚硬还韧性十足,是一种过去世界当中不曾存在的金属,而当闪银镇的商铺里有法杖这种东西,存在并销售的时候,李重真的觉得这个世界与过去不同,与那些将神秘与超凡都隐藏起来的世界不同,不过考虑到那台菊花牌的电视,菊花的金币,还有这个世界与王若鱼世界的距离,李重知道这个世界一定有什么他熟悉的东西存在,所以,李重决定,离开闪银镇向新长安进发。

    当老亨利知道李重要去新长安的时候犹豫片刻,立刻决定要和李重去一次新长安,毕竟雇佣佣兵去新长安的价格,昂贵到就是老亨利都会睡不着觉,所以他决定,几个城镇一买卖,搞一个他有生以来最大的行商队伍,来一次退休之旅,让自己能够在半兽人的风潮越演越烈之前,赚取到可以退休的金钱,虽然他现在的金钱已经够他退休的,但是,人,谁会怕钱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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