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0小说网首页 -> 都市言情 -> 《狂梦之主》 -> 正文
加入书签 加入书架 推荐本书 返回狂梦之主书页 』

狂梦之主 第四十五章 特殊的变化

(为方便您阅读狂梦之主最新章节,请记住“400小说网”网址 www.Wo400.Com,并注册会员收藏您喜爱的书籍
    碎了!

    眼睁睁看着百里苏头也不回地离开,秦澈的心,秦澈的情,秦澈的灵魂彻底破碎,像是一个番茄,被大货车反复碾压。

    碾压得变成了番茄酱,完全没有办法复原。

    “不,这肯定有什么不对!肯定有哪里出了问题!”秦澈心态完全崩坏。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没有在公司,还在思考后续的孟渊突然抬头,周围的一切都已经静止。

    “这就直接崩了?抗压能力不行啊。”孟渊笑了一下。

    距离他取代百里光到现在,大概过了一个月的时间,原本按照孟渊的计划,他的极限时间是一个半月。

    再过半个月,以“爸爸”的身份还没有取得明显进展的话,孟渊就会抛弃百里光这个身份。

    重新以孟渊的身份出现。

    他已经做好了准备,遗嘱都已经立好:“孟渊”作为百里光的私生子,将会获得百里光的所有遗产,不过因为百里震天留下的一些限制。

    孟渊不可以将手头上的股份变卖,要卖只能卖给百里家的人。

    这对孟渊来说无伤大雅,他要的只是财力带来的便利而已。

    结果秦澈抗压能力不太行,直接崩了,真实之梦的破碎,是客观和主观两者结合,才能达成。

    而美梦中,有时候堕梦者的主观因素往往会占据较大的比重。

    秦澈毕竟只是一个高中生,而且内心是一个小女生,抗压能力不足可以预见。

    孟渊的原计划也差不多定在一个半月。

    秦澈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脆弱一些,因此提前了一些。

    不过说起来,目前为止,孟渊还没有预见过什么意志极为坚定,心似钢铁的堕梦者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,堕入真实之梦的概率明显要小很多。

    随着这个真实之梦的破碎,孟渊双眼睁开,放下秦澈的手腕,黑色的气息从虚空中蔓延出来,汇入他体内。

    “咦?”孟渊脸上的表情微微一滞,他察觉到了一丝变化,“好像和以前有点不一样了。”

    按下心中测试一下的想法,他默默地坐着,静静坐了五分钟。

    这次碎梦,没有解析什么东西,消耗是一把黑手,十个小时,还有取代百里光的一个月时间。

    从碎梦中孟渊获得的梦境之力,转化成时间的话,有接近三个月。

    等于净赚了两个月。

    说实话,这次碎梦的难度还是低于孟渊的预期,毕竟秦澈堕梦了有半年之久。收获的话,则是中规中矩。

    休息了好一会儿,孟渊才站起来,走过去打开了锁死的门。

    秦易夫妇就在门外等着,看到孟渊开门出来,齐齐看向他,脸上忐忑和焦急的情绪根本掩盖不住。

    “不辱使命。”孟渊迎着两人的目光说道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秦易的妻子长出一口气,身子一软就要倒下来,被秦易扶住。

    “你们先去看一下他吧,有些事情我待会还要和秦队你说。”孟渊主动让开。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秦易感激地看着孟渊说道,扶着妻子进了房间。

    孟渊走到过道的椅子上坐下。

    很快,压抑着哭声传来,不多时,医生赶到。

    不多时,医生、护士们推着已经苏醒的秦澈离开,他母亲一直跟着。

    秦易则是坐到孟渊旁边,真诚道: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孟渊笑了一下:”秦队,还有一件事情,我觉得要和你说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。”秦易说道,只要孟渊不提出过分的要求,他都会满足。

    “不,和我无关,和秦澈有关。”孟渊的说辞让秦易瞬间紧张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的儿子,可能不想当你儿子了。”孟渊迎着秦易的目光说道。

    “什么意思?”秦易皱眉,一时间没能理解孟渊的话。

    孟渊继续道:“他大概想要当你女儿。”

    “哈?”秦易愣住了,啥意思。

    “比起成为一个男人,秦澈好像更愿意当一个女人。”孟渊说道,“你们可以想想他以前的一些小动作,细节什么的。这和堕梦无关。”

    秦易不知道自己该摆出什么表情,只能干笑了一声:“我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秦易怎么处理自己的儿子可能想要当女儿的问题,孟渊自然不会插手,他只是把事情告知,避免以后秦澈露出端倪。

    秦易以为是后遗症什么的,孟渊可不提供售后服务。

    暂时请孟渊到附近的酒店休息,到了饭点,秦易请孟渊吃饭,表示持枪证很快就可以批下来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秦易还提出一个建议,他想要聘请孟渊成为天河市除魔司的顾问,这是外聘的职业,但不是临时工性质的。

    作为顾问,除魔司会给予对方一定的权限,需要的时候会让对方过来帮忙。

    平时没有基本工资,但每次帮忙给予的奖励金相当不菲。

    秦易说出这个想法,其中一半非常有诚意。

    要知道,就算有了持枪证,也不意味着就能够拿着枪到处乱晃了。

    别的不说,光是购买枪械上,基本就被卡死。

    作为个人,想要通过合法渠道买到枪械,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
    至于非法渠道,不好意思,那持枪证就和没有一样,甚至还会罪加一等。

    证件上面也是要登记枪,必须枪、证一致才行,套牌也是违法的。

    而孟渊如果成为顾问的话,在秦易的权限范围内,就可以特批给他配枪了。

    虽然不会像外勤队员一样,从手枪到步枪,乃至其它装备一应俱全。

    但一把手枪和供给的子弹肯定没有问题。

    这一点和后勤人员待遇一样,并且,顾问还可以携带配枪,比非战斗的后勤、文职人员还要自由一些。

    秦易提出的聘用,完全解决了孟渊枪的问题。

    所以说非常有诚意,但也只有一半,另外一半是秦易想要更好地掌握孟渊。

    权限在秦易这边,他给的随时都可以收回。

    不像持枪证,发放了就发放了,秦易也不可能收回去。

    当然,从另一角度来说,秦易也和孟渊捆绑了,如果孟渊搞事情,秦易肯定要有连带责任。

    孟渊觉得,自己做着做着,说不定就从顾问做成真正的除魔司成员了。

    秦易内心估计就是这个想法。

    先招“临时工”,到时候再转正,人才到手,美滋滋。

    关于灰界中孟渊的表现,秦易当然已经知晓,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人才,把身份方面调查清楚,只要身家清白,没有什么犯罪记录,完全可以加入到除魔司。

    秦澈被治好,秦易心病已去,事业心重新占据上风。非常希望大干一场,让天河市除魔司发展起来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当然需要更多的人才。

    “我考虑一下吧。”孟渊没有把话说死,顾问什么的,他倒是不介意。

    至于是不是要完全加入除魔司,他还是要和林震商量一下。

    确认孟渊有所意动,秦易脸上笑容更甚,这顿饭自然主宾尽欢。

    其间秦易还和孟渊透露了一些天河市除魔司的实力,希望增强孟渊加入的意愿。

    天河市除魔司目前二十个外勤队员,不包括秦易这个队长。

    当然,有需要的时候,他亲自出外勤,肯定比任何一个外勤队员都能打。

    秦易本人是一个特级灵能者。

    灵能者的划分,一级,二级,特级。

    二级以前介绍过,学会“衣”算是二级灵能者,这个“衣”也有另外一个称呼,叫做“甲”。

    降妖军中称呼“甲”的多一点,两者在本质上没有区别。

    但要说一点差别都没有的话,也不尽然,“甲”的防御力比“衣”高一些。

    这里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或者界限什么的。

    是一种相对的比较,我的防御力比你强,你是“衣”,我就是“甲”。

    一般而言,降妖军对“衣”的掌控要更好。

    衣、甲之分不是二级灵能者和特级灵能者的区别。

    成为特级灵能者的标志是学会“镇”,镇压的镇。

    从字面上,有些人或许猜出个大概来,镇的作用就是镇压其他灵能者,让他们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特殊能力。

    毫无疑问,除魔司比起降妖军,要更加注重“镇”。

    甲这个称呼的出现,可能也有这方面的因素。

    我明明把你吊起来打,可你学会了“镇”,我没学会,我就是二级,而你是特级,这不合理。

    但镇要比衣难学也是公认,而且难度上升不止一星半点。

    等级不意味着战斗力,只是对灵能者有着一个划分。

    毕竟所有人都喜欢“升级”这一套,登记也算是一种激励手段。

    灵能者的待遇,和自身等级肯定有一定关联。

    就好像证书、职称,可以没有,但你要上某个职位,必须有。

    “镇”的存在,基本上是除了打死和持续性伤害致残之外限制灵能者的最好办法,自然要多鼓励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特级灵能者,秦易的确够资格坐镇一方,把天河市除魔司发展起来。

    到时候更进一步,让他的天河队变成天河组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
    秦易没有给孟渊画什么大饼,颇为真诚。两人又交流了一些和灵能者有关的知识,秦易约定第二天一块回去,告辞离开。

    翌日,回到家中的孟渊,从工作室来到自己的生活区,又进入一个三乘三的九平方暗室中。

    打开灯,里面是一面大大的落地全身镜,镶嵌在墙上。

    孟渊一只手张开,梦境之力浮现凝聚成黑手。

    接着,孟渊抓着黑手的手缓缓松开。

    黑手没有落下,而是悬浮在半空中。

    枪口对准镜子中的自己。

    “砰……”孟渊低语,扳机扣动!
上一页 返回狂梦之主最新章节列表 下一页 提醒更新/举报错误/缺字少章
如发现狂梦之主有章节错误、版权疑问或违反相关法律等请联系客服。狂梦之主最新章节仅代表作者隐语者本人的观点,其个人行为与本站无关。
狂梦之主全文阅读由400小说网(http://www.wo400.com)提供,仅作为交流,非商业用途。